. (Musica Paradiso)報讀須知

1. 上課規則

a. 每週授課一次每月學費則按實際上課堂數收取

b. 學生不得在課室內喧囂或作其他騷擾他人之行為違者在勸籲無效後會被開除學籍,並獲退還餘下學費

c. 學校範圍內禁止錄音、攝影及錄影,亦禁止攜帶有關器材。如有違反,本校保留追究權利。

d. 學生不可影印、複製、借出、出售以及轉讓講義予校外人士。如有違反,本校保留追究權利。

e. 學生若破壞學校設施,必須作出賠償。

f. 學生應小心保管自己的財物,任何人士於本校範圍內遺失的財物,本校一概不負責。

2. 學費

a. 請同學於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繳交下一個月的學費。

b. 若以支票繳交學費,支票抬頭請寫「樂.園」或「Musica Paradiso」,並於支票背後寫上學生姓名及所報讀之課程。

c. 逾期繳交學費者須額外繳付行政費用$30

d. 請家長和學生核對收據上之資料正確與否,並於每月第一堂帶同此收據上課。

3. 請假

如學生因事未能如期上課校方只接受以下情況之請假申請

a. 兩星期前之書面請假申請每學年最多四次

b. 附有醫生紙之病假申請 (須於兩星期內補回醫生紙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被接納後,學生可獲補課;若申請不被接納,學生仍須繳付缺席課堂之學費

學生如未能按上述手續請假本校一概不予補課同學亦須繳交該堂學費

4. 退學:拖欠學費一個月以上,或連續請假四節以上者則作退學論。

5. 特別天氣

a. 若上課當天天文台懸掛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號,本校將停課一天,學生可獲豁免繳交該堂學費或補課。

b. 若惡劣天氣警號於當天下午五時前除下,則本校將於警號除下兩小時內復課;若警號於下午五時後始除下,則當天的課堂全部取消。

6. 本校保留收生、更改課堂和調整學費之權利。